科创债ETF景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福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2 12:36 点击次数:5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福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新增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为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景顺长城沪深 3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标普消费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 景顺长城深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7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 www.hf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 www.h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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